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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毒鼠药 为何屡禁不绝

2000-04-1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范 又 我有话说

8年前,5位灭鼠专家因为呼吁阻止非法产销剧毒急性鼠药被告上法庭。5位灭鼠专家最终胜诉,但他们提出的问题却至今没有解决——1999年春节前,重庆垫江的一个村庄有10余人患上了不明原因的疾病,导致4人死亡,最后证实是鼠药“毒鼠强”中毒所致。

1999年,山东菏泽地区9个县中先后有7个县发生毒鼠强中毒事件,导致100余人中毒。8年前,5位灭鼠专家因为呼吁科学宣传灭鼠,阻止非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剧毒急性鼠药,被告上法庭。在这场曾轰动国内外的鼠药官司中,5位灭鼠专家最终胜诉。但是他们提出的问题却至今没有解决。非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剧毒急性鼠药的行为屡禁不止,违禁鼠药造成的人畜中毒事件仍一再发生。

据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介绍,1999年4月23日至12月31日,该中心处理的中毒事件中,近30%为鼠药中毒,共240余起,数量居各类中毒事件首位,涉及中毒患者近千人,中毒死亡率在20%以上。今年以来,鼠药中毒事件继续呈上升趋势,仅头两个月,该中心就处理鼠药中毒事件30余起,共有500余人中毒。这些中毒事件80%是使用禁用灭鼠剂引起的,其中约70%是毒鼠强引起的,约10%是氟乙酰胺或氟乙酸钠所致。春节后,该中心接到的鼠药中毒求助电话数量仍居高不下,几乎天天都有。

毒鼠强、氟乙酰胺和氟乙酸钠均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急性鼠药,人畜食后会很快出现中毒症状甚至死亡。其中,毒鼠强的毒性最强,它的化学名称是四亚甲基二砜四胺,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。这些鼠药还可造成二次中毒,即吃了被这些鼠药毒死的动物也会引发中毒。土壤遭到剧毒鼠药污染后,长出的植物含毒量也很高。例如白杉树周围的土壤被毒鼠强污染后,结出的树籽可以毒死兔子。

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畜安全,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剧毒急性鼠药,有关管理部门曾多次查封生产此类鼠药的工厂,清理、整顿集市上的鼠药摊贩。但是现在许多地方仍有人在非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剧毒鼠药。最近,甘肃省天水市一位医生收集到当地市场上出售的14种鼠药,经中国预防医科院中毒控制中心检测,其中两种含氟乙酰胺,11种含毒鼠强。

为什么剧毒鼠药禁而不绝?中国预防医科院研究员汪诚信、副研究员孙承业等专家分析指出,一方面是科学灭鼠的知识普及不够,很多人不了解老鼠的基本生态特点,只看到老鼠吃了剧毒鼠药后很快中毒死亡,而不知道其他老鼠会由此产生警觉,不再吃同样的鼠药;不了解国家推荐的慢性鼠药除了比较安全外,还有作用慢、不易引起鼠群警觉、拒食的优点,因此实际灭鼠效果好于剧毒鼠药。另一方面是由于管理不力。在我国,鼠药的审批登记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等管理职能分属不同部门,缺少权威管理机构和严谨完善的管理机制,以致对非法生产、销售剧毒鼠药的行为打击不力,许多地区农村鼠药市场处于无人过问状态。

灭鼠和毒物控制方面的专家认为,要减少剧毒鼠药造成的危害,除了需加强科学灭鼠知识的宣传普及外,关键是要加强对包括鼠药在内的毒物的管理,理顺毒物管理体制,培训专门管理人才,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管理经验,完善管理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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